從小我們就被教育著要做一個好人,要體諒要寬恕別人,要能以德報怨。在法律上或許也是存著這種想法,所以有假釋、有減刑,罪犯有人權,要給做錯事的人機會,浪子回頭金不換。我想這種想法應該是建立在一個「人性本善」的假設吧?所以它認為人最終都會回歸人性,也就是說,做錯事的人最終會改正,浪子總是有回頭的一天。寬恕別人會讓對方感激,在這種感動的情緒下,對方會回歸正直善良的本性。
我一點也不這樣覺得。我討厭這個想法。
雖然朋友都說我是好人,但是我討厭當個好人。因為不是每個人都天性善良,做錯事的人總是一直做錯事,浪子也不覺得有什麼「頭」好回的。我討厭罪犯講求人權,我討厭總是給做錯事的人機會,被他們傷害的人的人權跟機會呢?好像那些人都是活該倒楣一樣。罪犯不應該被當做人來看,騙子不該被當做人來看,強暴者不應該被當做人來看,有些我認識的人不應該被當做人來看。面對這些人,如果自己還當個好人,不就是變向地默許他們的存在?罪犯騙子強暴者以及我認識的一些人,不會因為你對他好而改變他們的行為,反而他還在為自己的行為沾沾自喜。
西方的電影裡常常傳達一個概念,就是「君子報仇三年不晚」。我喜歡這種想法。有仇必報,你們欺負我我有一天會把你們通通殺掉,我有一天會陷害你們讓你們永無翻身之日,我會把你們欠我的全部討回來。每次看這種電影都覺得很高興很過癮,有誰會想到原諒、寬恕呢?
今天早上聽到一個新聞,新竹有一位警察在拘補毒犯的過程中,因為毒犯砍傷他頸動脈而不幸因公殉職。我很難過很難過,因為這位警察有能力在十公尺外就把毒犯給射殺,但是因為毒犯的人權,死的卻是警察。我討厭這個現象,我討厭好人總是受傷,壞人在沉寂一段時間後又開始作威作福!
今天的我,很傷心,有點憤世嫉俗~
傷害欺騙我的人,我也永遠不原諒。
請先 登入 以發表留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