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一次和Brett以及Jim打棒球的時候,Jim 說,工作對他來說,也是證明自己還活著。我能夠體會他說的話。可是現實往往是很殘酷的,當我們在不經意中愈來愈依靠著工作(來證明自己存在)的同時,工作並不會因為自己的消失而全盤瓦解。很快地,公司可以找到一個人,或許做得不如自己好,或許做得比自己更好,在經過一段時間後,人們會漸漸忘卻自己曾有的價值,會漸漸習慣代替自己的人。
所以,除了認真工作之外,還有什麼事是可以讓自己覺得活著呢?對我而言,充實自己或是學習新的東西,會讓我覺得自己是活的,所以最近我常常早起唸書,雖然有點累,但是有一種覺得自己在進步、活著的感覺。
除了工作、除了學習,活著的意義,我想,最後還是回歸到「人」身上了。這就是為什麼人們尋找著知音,尋找著伴侶,尋找著好朋友。其實我知道自己這一點是做得最不好的,因為我好像太習慣也太喜歡一個人自由自在的生活著。能夠有人一起分享生活是一件幸福的事,我也要朝著這個方向前進。
這個週末我覺得很快樂,雖然才過了第一天,但是我有一種活得很好的感覺。
- Feb 10 Sat 2007 20:5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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